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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东山第四小学2021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5-28 点击:

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21〕203号)和《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直属学校和安阳教育学区学校施教区调整方案》(瑞教义2012〕396号)精神,结合学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2021年招生工作。招生工作接受市政府招生领导小组的监督和指导,招生过程、信息全面公开并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

组长丁建海

      组长薛霞

      成员彭婷婷  彭希钻  谢帆  陈若男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本校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一年级新生凭《儿童预防接种证》,以及本人户籍证件、父母(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参加施教区学校报名。

四、招生批次和时间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及本人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施教区外需要在安阳教育学区所属学校就读的瑞安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批次分两轮招生。第一轮包括两类招生对象:第一类为瑞安城区(包括玉海街道、安阳街道、锦湖街道、潘岱街道、东山街道、上望街道及北麂乡,下同)范围内拥有户籍的适龄儿童;第二类为我校施教区和瑞安城区直属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全额期房的业主适龄子女,且具有瑞安市户籍。第二轮招生对象为拥有瑞安市户籍,需要在我校就读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时间

    1.报名阶段:

前三个批次报名分两个阶段:6月2日—6月4日,公办小学前三个批次网络报名6月13日—6月21日,公办学校前三个批次及符合条件新居民子女网络报名。

第四批按区域分两轮报名。7月11日第一轮网络报名,7月13日下午第二轮网络报名。第四批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参加施教区外一所学校报名。已被前三个批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参加第四批报名;已参加第四批第一轮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参加第四批第二轮报名。

7月13日上午,施教区学校第一批和第二批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一次补报;7月15日,施教区学校第一批和第二批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二次补报。

公民办学校及新居民子女招生均采取网络同步报名,统一使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符合瑞安市公办学校前三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先参加对应公办学校报名;如需就读民办学校,根据学生(家长)意愿,可以同时参加民办学校报名。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先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帐号的无需重复注册),注册后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报名。

方法一:下载“浙里办”手机APP,并登录系统,在界面上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依次选择“温州市”、“瑞安市”,再根据提示进行报名。

方法二: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后点击“确定”登录系统,并根据提示进行报名。

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查看报名须知,并实时查询报名情况。系统将在学生(家长)完成报名、获得预录取顺序号及确认录取后,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通知监护人。详见“2021年瑞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指南”(将在瑞安市教育局官微“瑞安教育发布”及其他媒体上发布)。

2.信息查验阶段:

6月5日-6月9日,民办学校核对查验报名信息。6月22日-7月2日,公办学校核对查验报名信息。如无法核对信息的,学校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验证,并对不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予以退档。学校审核后要及时公示查验结果。

3.招生录取阶段:6月10日-6月15日,民办学校录取。7月3日-7月10日,公办学校前三批录取;7月12日公办学校第四批第一轮录取;7月14日,公办学校第四批第二轮录取。学校要按规定时间公示预录取结果并上报学区备案。

 

五、招生程序和方式

(一)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招生。

学校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按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顺序依次进行招生。若同一批次的报名学生数没超过剩余学额,学校如数录取;若同一批次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第一批以房产证(不动产证)和户籍登记时间分别距离限定截止时间的月数相加,从大到小排列顺序予以录取(月数相同时,按天数从大到小排列顺序予以录取,天数相同时,按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第二批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第三批按照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学校依次招录前三个批次的适龄儿童少年后有剩余学额的,接受符合政策优待相关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双向选择”报名对象的学校,如仍有剩余学额的,再按参加“双向选择”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施教区内的批次和上述录取规则招录,额满为止。

学校在按上述程序依次招录和接受统筹(包括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的适龄儿童少年后,若有剩余学额,经学区审核后启动第四批招生程序。

(二)第四批招生。

第四批分两轮招生。第一轮招生包括两类对象:第一类为拥有瑞安城区(包括玉海街道、安阳街道、锦湖街道、潘岱街道、东山街道、上望街道及北麂乡,下同)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二类为拥有瑞安户籍,且在报名学校或瑞安城区直属学校的施教区内拥有全额期房的业主适龄子女。第二轮招生对象为需要在安阳教育学区所属学校就读的瑞安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学校在招录第四批第一轮、施教区户籍生第一次补报及符合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后,仍有剩余学额的,经学区审核后启动第四批第二轮招生程序。

若同一轮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采用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没有被录取的报名对象,按规定时间参加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补报。

六、有关招生政策说明

(一)学校施教区范围:下埠村、肖宅村

(二)各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迁入时间和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住宅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上)登记时间均截止于2021年6月30日(其中隆山实验小学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户籍和房产要求按照《瑞安市安阳实验中学(本部)等五所学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瑞教义2021〕203号附件1>执行)。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不动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或银行抵押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因旧城(旧村)改造拆迁被收缴的,须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该房产信息证明。

(三)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和房产持有人的户籍均须与上述房屋地址一致,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且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参加施教区学校报名。

(四)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指其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姐等)在施教区内拥有户籍和房产的,可持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父母及本人华侨身份证明、居留证,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适龄华侨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公证书等)参加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其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也可持房产证(不动产证)和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参加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五)市第二、三层次人才(企业人才)子女等符合政策优待条件并要求在本学区所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在2021年5月29日前,由人才(企业人才)所在单位(或适用企业)统一将有关申报材料送交学区审核。

(六)轻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参加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名;中度残疾的儿童少年,按规定到到特殊学校报名。

(七)符合条件并按时参加施教区学校前三批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施教区学校超计划数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被录取的,由学区和教育局分类按批次统筹到有剩余学额的公办学校就读。参加“双向选择”的适龄儿童少年,因超招生计划数未被录取的,由学区按批次统筹到辖区内指定的公办学校就读,或按规定参加第四批报名。参加施教区外公办学校第四批报名因超计划数未被录取,且按规定时间参加施教区学校补报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区按批次统筹到辖区内指定的公办学校就读。

(八)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在今年招生报名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施教区学校审核后上报审批,明年按规定参加报名。

(九)本《实施办法》未作规定的招生事项和招生政策,按照《瑞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瑞教义2021〕203号)文件执行。

七、招生计划

今年,我校一年级招生2个班,80名学生。

八、招生纪律

(一)学校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按规定时间将每一个批次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确保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和具备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全部入学。

(二)建立招生督查制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在招生报名中不按规定选报学校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报学校的电脑派位(或抽签)资格和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校长办公室0577-58813103丁建海

招生办公室0577-58813108薛霞、彭婷婷

十、其他说明

(一)学校招生实施细则和有关招生信息将及时公布在学校官方网站,网站名称为瑞安市东山第四小学”,本校网站为网址http://dsdsxx.rajyj.com/。

(二)本《实施细则》与学区原有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瑞安市东山第四小学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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