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教育学区
关于印发《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中小学:
《安阳教育学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市教育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瑞安市教育局安阳教育学区
2018年5月8日
安阳教育学区
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18〕89号)和《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直属学校和安阳教育学区学校施教区调整方案》(瑞教义〔2012〕396号)精神,结合学区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少年儿童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六年级毕业生。
三、招生批次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及本人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施教区外需要就读的瑞安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批次分两轮招生:第一轮分为三种对象:(1)拥有瑞安城区(包括玉海街道、安阳街道、锦湖街道、潘岱街道、东山街道、上望街道。下同。)及北麂乡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2)城区直属初中、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的全额期房业主子女;(3)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全额期房业主子女。第二轮为拥有瑞安户籍需要在安阳教育学区范围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招生时间和要求
第一、二、三批 | 网上预报名 | 6月16日-23日 |
现场审核 | 6月23日-25日 | |
名单公示 | 7月5日 | |
第四批第一轮 | 现场报名 | 7月9日 |
录取公布 | 7月11日上午 | |
第一、二批补报 | 现场报名 | 7月11日下午 |
第四批第二轮 | 现场报名 | 7月12日 |
新居民子女报名 | 现场报名 | 6月2日-3日 |
现场补报 | 7月1日-2日 | |
录取公布 | 7月16日-18日 |
2018开始,我学区中小学招生实行网上统一报名。
1.第一、第二、第三批报名:采取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报名登记、分批录取的办法。
(1)网上预报名要求:请登录http://bm.rajyj.com(电信用户)或http: //ydbm.rajyj.com(移动用户),或登录施教区学校网站并点击“新生报名”,注册成功后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完成后自行打印《2018年瑞安市中小学招生报名信息表》。
(2)现场报名登记要求:《2018年瑞安市中小学招生报名信息表》、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页、入学对象及其父母所在页)、施教区内的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施教区学校报名。同时,一年级新生还须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七年级新生还须带《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由小学毕业学校签字盖章)。施教区可双向选择的入学对象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其中,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抵押证明和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
审核录取:由学校组织人员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录取按招生批次顺序进行,若符合条件的入学对象少于剩余学额,学校应全部录取。同一批次若不能全部录取,第一批实施以房产证(不动产证)和户籍登记时间分别距离限定截止时间的月数相加,从大到小排列顺序予以录取(月数相同时,按天数从大到小排列顺序录取;天数相同时,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录取);第二批入学对象按照本人户籍迁入施教区时间的先后顺序招录;第三批次入学对象按照其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招录。按时参加报名的前三个批次入学对象,若由于学额原因未被施教区学校录取的,由学区统筹安排。
各校在接收符合有关统筹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后,若有剩余学额,启动第四批招生程序。
2.第四批第一轮报名登记:
(1)报名登记要求:入学对象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城区及北麂乡户籍的适应儿童、少年: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页、入学对象及其父母所在页)到所选的学校报名。同时,一年级新生还须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七年级新生还须带《学生基本信息表》(由小学毕业学校签字盖章)。
全额期房业主子女:指城区直属初中、小学及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全额期房业主子女两种。须提供父母的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金额以合同数据为准)、预告登记证及其适龄儿童与少年具有瑞安户籍的户口本、在城区内居住的社区证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和工作证明。
(2)审核录取:由学校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采用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学校于7月11日上午前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区并公示。没有被录取的7月11日下午回本施教区学校补报。
第四批第一轮录取后仍有剩余学额的学校,结合新居民子女入学等统筹安排情况,确定是否启动第四批第二轮招生及招生人数。
3.第四批第二轮报名登记:
(1)报名登记要求:入学对象只能选报一所学校。带适龄儿童或少年具有瑞安户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页、入学对象及其父母所在页) 、在城区居住的社区证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和工作证明到所选的学校报名。同时,一年级新生还须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七年级新生还须带《学生基本信息表》(由小学毕业学校签字盖章)。
(2)审核录取:同第四批次第一轮。学校于7月13日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区并公示。没有被录取的7月14日回本施教区学校补报。
4.新居民子女入学按《2018年安阳教育学区义务教育阶段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附件2)。
五、招生计划
一年级和七年级班额原则上分别控制在40人和45人以内(实施省市小班化试点的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32人和35人及以内)。各校具体招生人数按照《2018年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计划》执行(附件1)。
六、有关政策说明
(一)各批次入学对象的户籍迁入时间和其父母或本人的产权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均截止于2018年6月30日(其中隆山实验小学施教区内的入学对象,其户籍和房产要求按照《瑞安市安阳实验中学(本部)等五所学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安阳教育学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2018年及以后,锦湖第一中学、潘岱中学和东山中学施教区范围内参加“双向选择”的第三批次入学对象,需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并且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均须提前2周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
(三)已被第一、第二、第三批次录取的入学对象,不得参加第四批次报名。
(四)对拥有施教区内户籍未按时报名的入学对象,有关学校在2018年7月11日下午安排补报名登记,补报名登记需提供的材料,与前三个批次报名登记的材料要求相同。若施教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学区统筹安排。
(五)符合政策照顾条件并要求在本学区范围学校就读的对象,需在2018年5月30日前将有关表格和材料送交学区审核。
(六)入学对象提供的报名材料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在第四批次同一轮报名中选报学校超过一所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电脑派位(或抽签)资格。
(七)学校须按规定时间将每一个批次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予以公示。
(八)入学对象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施教区学校审核后报学区批准,次年到施教区学校就读。
(九)今年招收的七年级学生,其普通高中定向生资格按照《瑞安市教育局关于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招收定向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瑞教中〔2017〕38号)文件执行。
(十)根据本办法和学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报学区审核,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
(十一)其它招生政策、招生纪律及本办法未作规定的事项,按照市教育局《瑞安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18〕89号)文件执行。
六、咨询电话
玉海实验中学:25657226 滨江中学:25891236
锦湖第一中学:65672106 潘岱中学:58802391
上望第二中学:58812071 广场中学:59887313
东山学校(初中部)58803590 (小学部)58809650
玉海中心小学:66606188 玉海第二小学:58802918
虹桥路小学:58818692 滨江小学:59891696
解放路小学:58809608 隆山实验小学:65881260
红旗实验小学:58809712 锦湖实验小学:66610108
锦湖第二小学:65661509 潘岱小学:58803352
东山小学:65603068 东山第三小学:59886710
东山第四小学:58813100 上望第一小学:59887720
上望第二小学:58802963 广场实验小学:58802768
上望第四小学:59891287 上望第五小学:58903126
北麂乡小学:13819751429
安阳教育学区:65611036 65611187
瑞安市教育局:65651235
有关招生信息将及时公布在学区网站、学校网站及校内宣传栏。(安阳教育学区网站:百度“瑞安政府安阳学区”或输入网址:/col/col1399338/)
附件:
1.2018年安阳教育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2.2018年安阳教育学区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3.2018年瑞安市新居民子女入学预报名信息表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
附件1:
2018年安阳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计划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 |||
单 位 | 招生班数 | 招生人数 | 说 明 |
合 计 | 69 | 2766 | |
瑞安市玉海中心小学 | 4 | 160 | |
瑞安市玉海第二小学 | 4 | 160 | |
瑞安市虹桥路小学 | 4 | 160 | |
瑞安市滨江小学 | 4 | 160 | |
瑞安市解放路小学 | 3 | 120 | |
瑞安市红旗实验小学 | 7 | 280 | 其中河埭校区1个班 |
瑞安市隆山实验小学 | 6 | 270 | |
瑞安市锦湖实验小学 | 6 | 240 | 其中沙河校区2个班 |
瑞安市锦湖第二小学 | 2 | 80 | |
瑞安市潘岱小学 | 2 | 80 | |
瑞安市东山小学 | 4 | 160 | |
瑞安市东山学校 (小学部) | 6 | 240 | 其中三小校区1个班、四小校区2个班 |
瑞安市上望第一小学 | 3 | 120 | |
瑞安市上望第二小学 | 4 | 160 | |
瑞安市广场实验小学 | 5 | 200 | |
瑞安市上望第四小学 | 2 | 80 | |
瑞安市上望第五小学 | 2 | 64 | 小班化教学 |
瑞安市北麂小学 | 1 | 32 | 小班化教学 |
瑞安市安阳西岙小学 | 0 | 0 | 停招 |
二、七年级招生计划 | |||
单 位 | 招生班数 | 招生人数 | 说 明 |
合 计 | 54 | 2370 | |
瑞安市玉海实验中学 | 22 | 990 | |
瑞安市滨江中学 | 12 | 540 | |
瑞安市东山学校 (初中部) | 4 | 180 | |
瑞安市上望第一中学 | 0 | 0 | 停招 |
瑞安市上望第二中学 | 4 | 140 | 小班化教学 |
瑞安市广场中学 | 6 | 270 | |
瑞安市锦湖第一中学 | 4 | 180 | |
瑞安市潘岱中学 | 2 | 70 | 小班化教学 |
附件2:
安阳教育学区
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保障新居民子女受教育权利,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规范有序推进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根据瑞教义〔2018〕89号《瑞安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学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对象、条件及时间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必须在5月底前准备好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并如实填写《2018年瑞安市新居民子女入学预报名信息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到相应报名点报名。
(一)报名对象
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七年级入学对象为六年级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在本学区申报接受义务教育。
1.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
2.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瑞安城区(包括玉海街道、安阳街道、锦湖街道、潘岱街道、东山街道、上望街道,下同。)及北麂乡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IC卡)并居住1年及以上,在城区或北麂乡居住登记1年及以上并在报名前申请取得《浙江省居住证》(IC卡)的;
3.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已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及以上;
4.其父母至少一方依法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到查验日依然在参保;
5.其父母在城区或北麂乡有相对固定的居所(含租赁);
6.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一年级须持有《儿童预防接种证》,七年级须持有《学生基本信息表》。
其中2、3和4项“三个一”条件,均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并一直连续。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日—6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第一次查验时间:2018年6月10日—6月20日
3.补报时间:2018年7月1日—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4.第二次查验时间:2018年7月5日—7月12日
(四)报名地点
对应街道 | 报名地点 | 学校地址 | 联系电话 |
玉海街道 | 锦湖第一中学 | 第一桥路1号 | 65672106 |
锦湖街道 | |||
潘岱街道 | |||
安阳街道 | 东山学校 | 瑞光大道601号 | 58803590 |
东山街道 | |||
北麂乡 | |||
上望街道 | 上望第二小学 | 薛东路2号 | 65161968 |
二、报名材料
除提供真实填写的《2018年瑞安市新居民子女入学预报名信息表》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户籍及身份证明: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均包含户口簿首页、户主所在页、监护人所在页、入学对象所在页。
(二)户籍地无监护证明:提供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外出务工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外出务工,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三)现居住证明:提供父母购房证明,或租赁(含廉租房)证明,或用人单位提供的固定住所等有关材料证明。
(四)务工证明:提供父母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社会劳动保障局印制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或工商执照原件、复印件。
(五)防疫证明或学籍证明:一年级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七年级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
其中具有瑞安市小学学籍的七年级报名对象,以上(二)和(四)材料不作要求。
三、查验工作
根据报名结果,市教育局和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新居民的社保、居住和劳动务工等资格条件进行查验核实。
四、录取工作
(一)联合审核公布:
各部门联合查验后,学区于2018年7月16日在学区网站(/col/col1399338/或搜索“瑞安市政府安阳学区”)公布符合入学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名单。
(二)学校录取方式:
学区根据新居民居住地址、积分、有关政策及学校学额情况统筹确定就读学校。2018年7月18日在学区网站、各相关学校网站或宣传栏公布录取名单。
五、政策说明
(一)本实施办法设定的招生条件限于新居民子女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
(二)根据瑞安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新居民于5月底前到市新居民服务管理机构申请积分。
(三)在符合入学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综合积分全市前100名新居民子女到温州市级办学水平二级及以上学校就读。
(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新居民员工子女,对居住、就业和社会保险缴费等三项年限可以适当放宽到2018年4月30日前。
(五)在瑞安市范围之外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按国家规定可转移到我市参保,合计连续缴纳需一年及以上。
(六)已在我市与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单位原因没有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新居民,可以先参保,再按社保政策申请补缴。
(七)2019年起,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时出具《幼儿学籍证明》的适龄儿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统筹安排。
(八)今年招收的七年级新居民学生,其在瑞安市参加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录取的资格按照瑞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由学区统一组织报名、统筹安排入学。要严格把关入学条件,同时确保本学区申报的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全部入学。
(二)新居民子女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条件符合者必须服从学区统筹安排,并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各报名点、有关学校(幼儿园)必须坚持正确导向,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程序、遵守招生纪律,共同做好本学区招生工作。
(四)适龄新居民儿童、少年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予取消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社保、居住和就业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咨询电话
瑞安市教育局:65651235
安阳教育学区:65611036 65611187
附件3:
2018年瑞安市新居民子女入学预报名信息表
学生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
身份证号码 | 原籍贯地 | ||||||||||||||||||||||||||||||||||||||||
申请就读年级 | 一年级( ) 七年级( ) | ||||||||||||||||||||||||||||||||||||||||
父亲姓名 | 身份证号 |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母亲姓名 | 身份证号 |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在瑞缴纳社保 家长姓名 | 社保起缴时间 | 年 月 | |||||||||||||||||||||||||||||||||||||||
现居住详细 地址 | 瑞安市 街道(乡) 社区(村) | ||||||||||||||||||||||||||||||||||||||||
材 料 信 息 | |||||||||||||||||||||||||||||||||||||||||
项目 | 材料名称 | 材料张数 | |||||||||||||||||||||||||||||||||||||||
1.学生户籍证明 | 户口簿( )和父母身份证( ) | ||||||||||||||||||||||||||||||||||||||||
2.监护情况证明 | 无人监护证明( ) | ||||||||||||||||||||||||||||||||||||||||
3.在瑞务工证明 | 劳动合同( )或营业执照( ) | ||||||||||||||||||||||||||||||||||||||||
4.固定住所证明 | 房屋租赁合同( )或单位住房证明( ) | ||||||||||||||||||||||||||||||||||||||||
5.防疫或学籍证明 | 儿童预防接种证( )或学生基本信息表( ) | ||||||||||||||||||||||||||||||||||||||||
家长承诺:以上材料真实,如有虚假信息,愿意取消报名入学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 |||||||||||||||||||||||||||||||||||||||||
教育学区报名点审核人(签名): |
注:此单一式两份,审定合格后,一份交入学学校,一份由教育学区存档。
安阳教育学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doc